肾脏病和肾衰竭- Sci Forschen德赢娱乐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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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文章
公共关系在肾移植中的作用:像印度这样的多元文化社会中的认知、情感、伦理和宗教问题

Neeraj迪克西特说1Rajendra B Nerli1 *Shridhar Ghagane2MB Hiremath2Ajaykumar Guntaka1Shivangouda帕蒂尔1Shishir Devaraju1普拉萨德Magdum1

1科莱斯肾脏基金会,科莱斯大学JN医学院,科莱斯Prabhakar Kore医院和MRC,尼赫鲁纳加尔,贝尔高姆590010,印度卡纳塔克邦
2印度卡纳塔克大学生物技术与微生物学系,印度达瓦德580003

*通讯作者:Nerli RB,泌尿科,克尔斯肾脏基金会,克尔斯大学JN医学院,克尔斯博士Prabhakar Kore医院和MRC,尼赫鲁纳加尔,Belgaum 590010,卡纳塔克,印度,E-mail: director@kleskf.org


摘要

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领域的最新进展为严重疾病的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然而,伴随承诺而来的还有几个问题。在印度这样的多元文化社会中,最常见的问题是认知、情感、伦理和宗教问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态度和接受程度因社会、文化和宗教而异,因此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与器官捐赠相关的文化、宗教和传统观念的多样性可能会阻碍其被接受,并导致缺乏捐赠器官的意愿。本文的目的是根据科学、社会和宗教对器官捐献的不同观点,简要探讨公共关系负责人在器官捐献咨询中的作用。希望这种知识和理解能够在印度这样一个多元文化社会中有益于保健和病人。

关键字

移植;道德规范;社会;宗教;认知;器官

介绍

每一个患有晚期器官衰竭的人都能通过一个救命的器官获得新的高质量和美好生活。器官移植定义为将活体组织或器官移植给受伤或生病的人以恢复健康或减少残疾,首次开始于1930年。在1950年的[1]年,当几例肾脏移植手术成功时,这个概念给了病人新的希望和新的生命。公共关系负责人在器官捐献和移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公共关系的人就心理学、宗教观点、法律问题、医疗费用向捐助者和受援者提供咨询;社会伦理问题与道德支持,并桥梁病人与泌尿科和肾病科。与医生相比,病人更愿意与负责公共关系的人讨论。然而,政府规定在我国的每一家器官移植医院都必须有一名器官移植协调员。全印度有450多家器官移植医院。今天,大多数器官移植是相对安全的程序,不再被认为是实验,而是被认为是成千上万有医疗指标的患者的治疗选择,如那些患有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从而改善生活质量,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来自土著和移民少数民族的患者更有可能发展为终末期肾衰竭,但接受肾移植的可能性较小。最近的研究表明,除了文化、社会、教育问题和语言障碍,宗教方面的考虑可能在反对[3]捐赠的决定中发挥作用。但是,必须注意将种族与宗教等同起来,并需要详细分析各种因素。不同的基础设施、法律或同意制度可能会解释其中的一些差异,但宗教因素也可能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死者捐赠率低的国家[4]。我们最近在医院遇到了一个病例,这让我们重新考虑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法,特别是我们在我们的集合中看到的大量患者。在这篇综述文章中,我们首先探讨公共关系在说服供体和受者方面的作用,从心理、道德和宗教的角度为他们做准备,从而架起供体、受者和移植外科医生之间的桥梁。然后,我们概述了印度的其他主要宗教是如何看待这个话题的,从印度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耆那教和佛教开始,然后再到东亚的宗教(儒教和道教)。

终末期肾衰竭

肾移植是实体器官移植的前沿学科,移植外科肾内科医生与公共关系主管的关系是多学科团队护理的典范。在美国,每年因终末期肾衰竭(ESRF)而开始进行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估计为每百万人口360例(U.S. renal Data System [USRDS], 2010)[3]。这些新ESRF患者的中位年龄为64岁。ESRF的患病率和发病率在老年人中比在年轻人中更常见,在男性中比在女性中更常见,在非洲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和印第安人中比在亚洲人和白人中更常见。糖尿病是ESRF最常见的病因,其次是高血压、肾小球肾炎和肾囊性疾病。糖尿病在美国原住民中尤为常见,高血压在非裔美国人中也异常高。ESRF的发生率高于除前列腺癌以外的泌尿系统恶性肿瘤,而且每年死于ESRF的患者比死于泌尿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多[3]。

图1:目前进行肾脏移植的国家(黑色)。资料来源:世界卫生组织。

图2:活体肾脏供体移植的粗略数量。数据不包括报告的活体肾脏捐赠少于10个的国家。

图3:全印度的肾脏移植捐献者。

器官移植的类型

器官可以从活着的供者或死去的供者身上移植。活体供体器官移植的例子有肝脏和肾脏。这是可能的,因为肝脏有再生的能力,人类出生时有两个肾脏,有一个额外的肾脏可以捐献。也有活体供体肺移植的报道,但仍然是非常罕见的[5]。对于这些类型的手术,需要移植的病人会寻找愿意的亲戚或朋友作为捐赠者。如果供体匹配,手术将立即进行。然而,有一小部分活体移植来自慈善人士,他们出于良好的目的进行了捐赠。另一方面,需要心脏移植、双肺移植、胰腺移植或角膜移植的患者需要从已故捐赠者或脑死亡但需要机械/器官灌注生命支持的人那里获得器官[5-7]。即使脑死亡的人从技术上讲已经死亡,他们的身体和器官仍然可以运作,因此适合器官捐赠[3]。然而,有些器官在身体衰竭后迅速恶化,因此不适合移植。

初步筛选-供体选择,组织分型和交叉匹配

评估的目的通常被认为是诊断原发性肾脏疾病及其移植肾复发的风险,并排除活动性侵袭性感染、高手术死亡率、不依从性、活动性恶性肿瘤和不适合技术成功的条件。肾脏供体的基本标准是无肾脏疾病、无活动性感染和无传染性恶性肿瘤。无论摘除的肾脏来自活体供体还是已故供体,手术的目标都是尽量减少热缺血时间,保存肾血管,并保持输尿管的血液供应。对于已故的供体,获取组织相容性标本也是必要的,有时还需要切除髂血管以重建供肾的血管(表1和2)。

表1:印度已故器官捐赠- 2012年

表2:器官移植-印度的情况

器官移植中的伦理考量

器官移植被誉为现代外科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然而,有许多伦理困境和争议与这个程序[8]。其中提出的问题是,谁得到优先权?是否会根据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年龄或其他因素给予优先考虑?金钱、社会地位、宗教原则或政治关系会影响这一决定吗[3,8-12]?印度政府国家移植委员会的一套指导德赢vwin首页网址方针解决了这个问题。该委员会的作用是确保所有移植专家遵守这一套指导方针。德赢vwin首页网址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器官移植的成本,因为所有的器官移植都是非常昂贵的,因为它包括了手术过程和随后的持续康复过程。这是否意味着富人会得到一个新的器官,而穷人会拒绝[8-10]。设立国家器官移植基金,帮助和资助有需要的人进行器官移植,减少了这个问题。 A third factor to be considered was the question of consent and incentive. Currently, someone had to agree directly for transplantation in order for organs to be removed. However, consent has to be given willingly, and not taken under duress or after harassment. There should not also be any questionable incentive, e.g. where someone sells his kidney [3,8-12].

器官获取过程也可能带来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对“死亡”的定义不同。死亡应该定义为心脏和肺部停止活动,还是整个大脑停止活动,还是仅仅是高级功能停止活动?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没有人愿意从还活着的人身上取器官。然而,等待“全脑死亡”可能会导致许多器官无法使用。从公共关系主管的角度来看,需要考虑的伦理原则之一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权,有能力的病人有权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做出知情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有权拒绝接受医疗治疗,并有权提供其器官供移植,无论其死亡的情况如何[3,8 -11]。目前世界范围内供体器官短缺,人口老龄化和糖尿病发病率的增加将加剧这种短缺[14,15]。世界60亿人口中,有五分之四来自发展中国家。不幸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移植率还远远不够理想,每百万人中只有不到10人(pmp),而发达国家的pmp为40-50人[16,17]。 However, in Asia, there are marked variations in socio-economic status in member states and this is reflected in the transplant. For example, the renal transplant rates ranges from 0.16 pmp in Bangaldesh to 21.4 pmp in Singapore [16,18,19]. Therefore, there is a demand for donor organs in the developed world. This problem is compounded by the general reluctance of Asians in cadaveric organ donation despite legal sanction for cadaveric donations and support from the major religious groups [17]. Therefore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living donor organs contributes 85-100% of transplantation in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as opposed to 1-25%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16]. These differences are mainly due to racial and cultural attitudes towards death and the sanctity of the human body, thereby affecting consent for cadaveric donation [17]. Therefore a large market for the purchase for living unrelated organs (particularly kidneys) flourished. This is compounded by a low suitable donor pool of 1.6 donors available per recipient in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16]. The increasing ease of communication in the 21《世纪》使器官贩运和移植旅游/商业化成为全球性问题,占全球每年器官移植手术的10%左右。

公共关系负责人和移植专家也应该考虑诸如医患信任、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和存在利益冲突等价值观。这意味着该程序应包括一个完全知情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获取器官的利益不应妨碍在死亡过程中对患者的最佳管理。从伦理和法律上讲,一个人不应该被杀害来为他人提供器官,而器官的提取只能在捐献者被宣布死亡后才可以开始。确定死亡和器官采集之间的正确间隔是一个持续的问题[3,8- 12]。最近,基因工程的作用、胚胎干细胞的作用、克隆和动物来源的移植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引发了许多不同的伦理辩论[20]。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这些科学研究人员的循证结果对医疗保健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器官移植的社会和宗教考虑

供移植的器官短缺使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反对器官捐献变得很重要。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人群不太可能同意器官捐赠。在这些原因中,社会和宗教问题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和多宗教的社区,如印度。有报道称,宗教对器官捐赠和移植的正式立场是说服社会接受器官移植的重要因素[22-25]。

答:社会问题

在社区推广器官移植需要考虑许多社会问题。其中一些问题是需要单独解决的误解[11,26-29]。

第一个需要纠正的误解是,认为捐赠者的身体会被肢解和虐待。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器官会在常规手术中被移除。器官捐赠不会使遗体变形,也不会改变棺木的外观,正常的葬礼安排是可能的[11,26-29]。第二个误解是担心即使一个人想捐献一个器官,其他器官也会被取走。这种担心可以通过告知患者只有指定捐赠的器官才会从身体中取出来加以纠正。第三个误解是担心如果一个人发生了意外,如果医生知道他是捐赠者,就不会挽救他的生命。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因为事故组的医生和移植组的医生是不同的。只有在所有的挽救生命的努力都失败了、确定了死亡,以及家属同意捐献器官之后,器官采购小组才会得到通知。第四个误解是担心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不允许捐赠。一般来说,所有有组织的宗教都支持器官捐赠,因为它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慷慨的行为; however this aspect will be discuss in more detail below. The fifth misconception reported was whether a person was the right age for donation. It was reported that age do not form a barrier for organ donation, as organs can be donated from someone as young as a newborn. However, transplant teams generally consider the age limit for tissue donation as 70 years old [11,26-29].

b .宗教因素

在这篇报告中,作者希望讨论印度主要宗教的宗教观点,印度教的观点,伊斯兰教,基督教,耆那教和佛教[22-25,30]。本文将简要介绍儒家和道家的观点。

印度教的观点

印度教和器官捐赠:没有宗教法律禁止印度教徒捐献器官和组织。死后重生是印度教徒的一种强烈信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重生过程。这可以看作是对器官捐献和移植概念的积极反映。然而,少数人认为,如果有人捐献了心脏等人体固有的器官,因果报应的原则意味着受赠人必须在捐赠者的来生回报他的恩情,也就是说捐赠者必须有来生。印度教徒希望从轮回中解放出来,所以这将是一个劣势。然而,大多数印度教徒认为这种说法是自私的。根据牛津大学外氏ava和印度教研究中心的Shaunaka Rishi Das的说法,大多数印度教徒认为,灵魂离开后,身体不过是一台机器,没有什么能阻止这些部分与他人分享[31-40]。

经文:关于器官捐赠和移植的决定留给个人来做,但是在印度教经文中有很多支持器官捐赠概念的参考文献。在印度经典的十种奈雅玛(或美德行为)的名单中,达安(或无私的给予)是第三,在印度教信仰中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维持的东西被接受和推广为法(正直的生活)。这也可以被视为对器官捐赠的支持。但是,器官捐献的唯一限制是法的本质。每个人的行为或意图都应该dharmik.因此,只有当捐献器官的行为有有益的结果时,捐献器官才是正确的。在印度神话中,也有支持使用身体部位来造福他人的传统。科学论文也是吠陀的重要组成部分。Sage Sushruta着眼于器官和肢体移植的特征,Sage Charaka处理内科。

伊斯兰教的角度来看: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对移植的态度有显著的差异。自1979年以来,土耳其就批准了器官捐献和移植,比大多数伊斯兰国家和欧洲国家都早[41]。相反,几乎一半的阿拉伯贝都因人认为伊斯兰禁止器官捐赠[31]。大多数穆斯林学者根据先知穆罕默德的教导,宣传拯救人类生命的重要性。先知穆罕默德鼓励他的追随者在生病时寻求医疗,从而允许器官移植。然而,这一观点并没有得到一致支持。这种对器官捐赠态度的差异被认为是由于个别宗教领袖和穆斯林学者的不同意见,他们对器官移植有不同的知识[22]。

据报道,穆斯林反对器官捐献相信伊斯兰教禁止器官捐献是古兰经和伊斯兰传统文献中没有提到,认为身体是属于上帝,只有上帝可以决定它的命运和引用了神圣的身体,认为人死后尸体必须尽快埋葬,表达了人死后尸体会复活的观点,认为人死后身体保持完整是更可取的,相信疾病只会被治愈的神的旨意,他们宁愿等待一个神圣治疗而不是接受器官移植,和相信器官了一个独立的角色,“证人”一个人的生命‘审判日’,和一个焦虑的捐赠会无法控制接收他的器官(26岁,32岁,33)。也有人认为器官移植可以延长病人的生命,延长病人的痛苦。为了应对这种误解,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权威宗教人士的重要性,并让他们参与器官移植的决策过程[26,32,33]。

基督教的角度来看:至于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等基督教的主要分支都支持和鼓励器官移植。基督徒把耶稣基督看作是一个自我奉献的生命的向导。最近去世的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多次主张将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作为一生的服务。然而,为了防止冲突,建议应尊重未来捐赠者的自由,决定死亡的医生不应是移植团队[30]的成员。

耆那教的角度来看:在耆那教中,同情和慈善被认为是主要的美德。器官捐赠得到了耆那教社区领袖和僧侣的广泛支持。据报道,在孟买,85-90%的器官捐赠,包括眼睛捐赠,是由耆那教徒和古吉拉特邦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孟买的耆那教徒)。由于耆那教社区的人口众多,古吉拉特邦的眼部捐赠计划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耆那教社区认为眼部捐赠是一种崇高的慈善形式[43,43]。

佛教的角度来看:根据佛教,为他人献出自己的肉是一种美德。佛祖也被认为是为了喂养一个在森林里迷路和饥饿的村民而牺牲自己的,前世是一只兔子。根据佛教,捐赠的选择必须由捐赠者自己决定。目前还不清楚脑死亡是否是佛教所说的死亡形式。然而,如果它被认为是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不能自己做决定,这是一件好事,为死者和参与决策和贡献的人[44-46]。

儒家和道家观点:有报道称,华人由于受到儒家价值观、道家等精神信仰的影响,不支持器官捐赠的想法,因为他们将完整的遗体与对祖先或自然的尊重联系在一起[29,35]。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中,“孝”的概念规定,个人应该以他们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相同条件归还他们的身体,以尊重他们的祖先[24,36]。因此,通过摘除器官来归还一个人的身体是错误的。然而,如果他们在死后决定捐献器官,优先考虑的是近亲,然后是远亲,来自他们的祖国的人(其他中国民族),然后只给陌生人[38]。这种“可协商”的捐赠意愿具有巨大的意义,移植专家可以将其作为提高中国社区器官捐献率的策略。

器官移植在伦理、社会和宗教方面的影响

理解多民族人口的伦理、社会、文化和宗教信仰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用来探索这些信仰和价值观的可协商限度40。首先,参与采购过程的公共关系负责人和医生应该根据采购过程的效果似乎违背了他们的宗教和精神信仰,了解这种信仰的公共关系负责人和医生,可能会改变采购协议,允许病人在不违反他们的价值观捐献出自己的器官,例如道教认为他与自然的主要器官有一个一对一的关系可能不允许删除这些特定的器官捐赠,但可能允许其他器官或组织采购。一位拒绝将器官捐献给开放系统的中国患者,如果他被允许指定接受者,他可能愿意捐献。这是因为儒家信仰强调家庭是社会的道德基础。因此,解决宗教观点很重要,因为人们更愿意将器官捐赠给与自己相似的人,而不是一般的陌生人。至于印度教,没有宗教法律禁止印度教徒捐献器官和组织。死后重生是印度教徒的一种强烈信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重生过程。这可以看作是对器官捐献和移植概念的积极反映。至于穆斯林社区,同样的“谈判”,可以被用作道家,接受来自穆斯林的器官的人也应该是穆斯林,因为这将是一种以“伊斯兰兄弟”的名义的慈善行为。

尽管本文旨在解决器官移植的社会和宗教问题,作者还想提及解决情感问题的重要性所面临的家庭(损失、悲伤和愤怒),器官捐献的问题时,死亡似乎是不合适的。在这个时候,这个家庭将处于危机状态,被悲伤淹没,因此无法正常运作。将所爱之人的重要器官赠与他人的想法或想法是不受欢迎的。这方面需要由负责公共关系和移植团队来解决。

因此,为克服上述困难,建议采取以下步骤,以获得社会对器官移植[16]的接受。

  1. 尽量减少器官捐献过程中的困难,包括避免葬礼延误。
  2. 公众意识到移植对社会的好处,脑死亡的法律定义和缺乏宗教反对移植的压力。
结论

器官移植是一项安全的手术,它给成千上万的人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新的生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不应该忘记,这是一个关于生与死的讨论,决定谁生,谁死以及为什么。这个问题也涉及到真正受苦的人,基于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对社会和宗教方面的正确理解做出的决定将促进并减少这个过程的痛苦。因此,社区、公共关系负责人和医生应该积极、客观地对待器官移植,将伦理、社会和宗教问题视为可协商的观点,而不是器官移植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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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信息

文章类型:研究文章

引用:Dixit N, Nerli RB, Ghagane S, Hiremath MB, Guntaka A, et al.(2015)公共关系在肾移植中的作用:像印度这样的多元文化社会中的认知、情感、伦理和宗教问题。Int J Nephrol Kidney Failure 2(1): http://dx.doi.org/10.16966/2380-5498.119

版权:©2015 Dixit N,等。这是一篇开放获取的文章,在知识共享署名许可协议的条款下发布,该协议允许在任何媒体上无限制地使用、发布和复制,前提是注明原作者和来源。

出版的历史:

  • 收到日期:2015年8月25日

  • 接受日期:2015年10月31日

  • 发表日期:2015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