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纳德·j。尼尔森
伦纳德·j。尼尔森
兼职教授

卫生保健组织和政策部
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公共卫生学院,纽约,
美国

教育类

  • 1984年,耶鲁大学法学硕士
  • 1974年,冈萨加大学法学博士,以优异成绩
  • 1970年,华盛顿大学文学学士,以优等成绩毕业
  • (1967-1968)就读惠特曼学院

传记

Nelsonis教授是华盛顿州斯波坎的本地人,他在那里就读公立学校。他在华盛顿大学怀特曼学院录取,获得了华盛顿大学优等生优等生奖(Paybeta Kappa),龚萨格大学优等生优等生和法学硕士学位。他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1975年至1976年,他担任华盛顿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尔斯·斯塔福德(Charles F.Stafford)的书记员。
1974年,纳尔逊教授在冈萨加大学法学院开始了他的法律教育生涯。自1984年以来,他一直是桑福德坎伯兰法学院的教员,在那里他是名誉教授并教授多项健康法课程。1992-1996年,他担任坎伯兰大学副院长。1998-1999年,他是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市查普曼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授,并在那里担任副院长。他曾在英国坎特伯雷肯特大学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维多利亚大学教过比较保健法的暑期课程。
自1987年以来,Nelson教授一直是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公共卫生学院的教员,在那里他继续教授公共卫生法、健康保险和药品监管课程。自1991年以来,他一直是Lister Hill健康政策中心的高级学者。自2012年以来,他一直是奥尔巴尼医学院(Albany Medical College)的兼职教授,在那里他共同教授了一门关于司法和医疗保健的课程,在生物伦理学硕士项目。2014 - 2015年,他在UAB医学院的病人,医生和社会项目中演讲。

1987,尼尔森教授出席了华盛顿大学医学史和伦理学系提供的临床伦理学夏季专题讨论会。他是桑福德大学医疗伦理与法律(Health Ethics and Law,HEaL)的研究员。他担任伯明翰圣文森特医院的IRB副主席。教授曾为同行评议期刊和法律评论撰写文章,重点关注医疗改革、管理式医疗、医疗责任改革、医疗配给、临终治疗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良心保护。他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公共卫生法、医疗服务提供模式的创新,以及人口健康和初级保健之间的接口。

研究兴趣

他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公共卫生法、医疗服务模式的创新以及人口健康与初级保健之间的接口。

专业活动:

1974 助理教授 华盛顿斯波坎贡扎加大学法学院
1975-1976 法律书记 首席大法官CHARLES F.STAFFORD,华盛顿州奥林匹亚市华盛顿最高法院,
1976-1978 法庭书记 华盛顿州斯波坎市华盛顿上诉法院(第三庭)
1978 联系 华盛顿州斯波坎市麦克吉利维琼斯律师事务所
1979-1983 副教授助理 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奥勒罗伯茨大学O.W.科伯恩法学院
1983-1984 毕业 康涅狄格州纽黑文耶鲁法学院研究员
1984-2013 副教授到终身教授 阿拉巴马州伯明翰桑福德大学坎伯兰法学院
1993-1997 教务处副院长 桑福德大学坎伯兰法学院
1998- 1999 , 学术事务副院长兼法学客座教授 查普曼大学法学院,奥兰治,加州

兼职的任命

1987年至今 兼职教授 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公共卫生学院
1998 兼职教授 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卫生职业学院
2011-2013 临床教授 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验光学院
2011年至今 兼职教授 奥尔巴尼医学院,生物医学伦理、教育和研究中心,奥尔巴尼,纽约
1999 - 2004 夏天开会的老师 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Victoria,不列颠哥伦比亚

出版物

  • RYAN R.NASH和LEONARD J.NELSON,III,UNIPAC 6:护理的伦理和法律层面(第四版,2012年)。
  • 诊断关键:天主教医疗面临的紧迫威胁(2009年)。

图书编辑

  • 阿拉巴马州卫生法手册合编(1992年)。
  • Contrib。《死亡决定》(1984年)(关于生命伦理学和法律的论文)。

法律评论文章

  1. 联邦制与医疗改革Christopher J. Rosko & Leonard J. Nelson, III,未经同意的紧急研究:是否符合天主教教义?,圣托马斯J.法律与公共政策(2012)。
  2. 英国和美国的医疗配给《健康与生物医学法》第7卷第175页(2011年),部分转载于马克·A·霍尔、玛丽·安妮·博宾斯基和大卫·奥伦特里彻的《医疗保健法与伦理》(2013年第8版)。
  3. Leonard J.Nelson,III,Michael A.Morrisey和David J.Becker,医疗责任与医疗改革, 21健康矩阵443(2011年)。
  4. Leonard J. Nelson III, Michael Morrisey & Meredith Kilgore,南部三个州的医疗事故改革《健康和生物医学法》第四卷第69页(2008年)。
  5. 三种体系的故事:英国、加拿大和美国医疗改革的比较概述,37立方米。L.REV。513 (2006-2007)转载于第二,
  6. ESTREICHER, AND CONNOR'S GLOBAL ISSUES IN EMPLOYEE BENEFITS LAW (West 2009)。
  7. 天主教生命伦理学和特丽·夏沃案,35 CUMB。中华民国八十三年修订版(2005)。
  8. 天主医院里的上帝和女人,31《法律》第69号(2004年)。
  9. Helling v。Carey再访:管理式护理时代的医生责任,25台北大学法学院第775期(2002)。
  10. 市场和管理式护理道德,28 CUMB。L. 325修订版(1998)。
  11. 阿拉巴马州司法权失控了吗?这取决于,,第41纽约大学教育学院修订版551(1997)。
  12. 转载于27库姆。L.REV。974 (1997).
  13. 爱德华·拉森和伦纳德·j·尼尔森,III,阿拉巴马州不称职者的非自愿性绝育, 43岁。L. 405修订版(1992年)。
  14. 阿拉巴马州的侵权行为改革:一些宪法问题40阿拉巴马州。L. rev. 533(1989)。
  15. Leonard J.Nelson,III和Stan Susina,反对对药剂师适用严格责任的案例:对Vandall教授的答复19 .托尔。(1988)。
  16. 国际旅行限制与艾滋病流行81点。j .如您。法230(1987)。医疗事故与医疗服务的转型, 17 CUMB。L. REV. 313(1987),转载于《专业法律文摘:保健》7(1988年10月)。
  17. 医疗事故与替代争议解决,上午十时。J.审判顾问。345(1986)再版于《专业法律文摘:卫生保健7》(1990年6月)。
  18. 垃圾输入,垃圾输出:对计算机证据新方法的需求, 9点。j . ADVOC审判。411(1986)。
  19. 宗教歧视、基督教使命和法律教育:罗伯茨大学认证争议的影响,15立方米。L.REV。663 (1986).
  20. 联邦制与司法程序:美国上诉法院司法行政调查,18冈兹。L.REV。53 (1982-83).
  21. 天主法学院的上帝与人类26日,导管。法律。127(1981)。

其他学科期刊的同行评审文章

  1. Michael A. Morrisey, Meredith L. Kilgore & Leonard J. Nelson, III,医疗事故改革和雇主赞助的健康保险费, 43 hsr:卫生服务研究2124(2008年)。
  2. Leonard J. Nelson III, Michael A. Morrisey & Meredith Kilgore,医疗事故案件中的损害赔偿上限, 85米尔班克纪念季度259(2007)。
  3. 梅雷迪斯·基尔戈尔、迈克尔·莫里西和伦纳德·尼尔森,三世,侵权法与医疗事故保险费,43查询255(2006年秋季)
  4. 罗伯特·L·奥斯菲尔德、迈克尔·A·莫里斯、维多利亚·约翰逊和莱纳德·J·纳尔逊,三世,任何自愿提供法律的传播,33 HSR:卫生服务研究1537(1998)。
  5. Joseph A.Schumacher、Ferris J.Ritchey、Leonard J.Nelson、III等,医院教学医师的渎职诉讼恐惧与风险管理信念88是这样。医学。J.1204(1995年12月)。
  6. 珍妮特·布朗斯坦和伦纳德·尼尔森三世,美国医疗责任制度:概念模型与改革建议,49中等。关怀牧师。399(1992年冬季)。
  7. 莱纳德·尼尔森三世和珍妮特·布朗斯坦,阿拉巴马州医疗事故与产科护理,60阿拉巴马州医学院,14年(1991年6月)
  8. 伦纳德·尼尔森三世,需要一项防治艾滋病的国际战略中六及L.303(1987年)。
  9. Wendy K. Mariner & Leonard J. Nelson, III,1986年卫生法教师会议(1986年6月12-14日,马萨诸塞州波士顿),38国际。挖。卫生法规,185 (1987)

书籍章节及补充

  1. 第七章扩张性侵权责任,法律、经济和民事司法:90年代的改革议程(McGuigan ed.1994)。
  2. 17章,慈善和政府豁免,LOUISELL&WILLIAMS,《医疗事故》(1993年)。
  3. 第22章,知情同意,《医疗事故》(1992年)。第9章,医疗事故案件的辩护,路易斯尔&威廉姆斯医学院
  4. 医疗事故(1990)。
  5. 15章,缺陷医疗器械的责任,LOUISELL&WILLIAMS,《医疗事故》(1989年),重印于《人身伤害评论》(1989年)。
  6. 29章,专家证言法概述,《医疗事故》(1989)。
  7. 第15章,医院法律责任,年《医疗事故》(1989)。第十六章,替代责任,《医疗事故》(1989)。个案及法定补编路易斯和威廉姆斯,医疗事故(1989年,
  8. 1990、1991和1992)。
  9. 医生和外科医生,人身伤害诉讼,辩护和
  10. 损害赔偿(1986)。
  11. 恳求和实践清单,FRUMER&FRIEDMAN,《人身伤害诉讼、抗辩和损害赔偿》(1985年)。
  12. Leonard J.Nelson,III和Marianne K.Holifield,第1章,建立婚姻共同体,华盛顿社区财产案头簿(1976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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